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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16届飞乐时空》
参赛规则

参赛规则

参赛资格

  1. 比赛可分为两个组别:
  2. 组别 A: 作品同时拥有作词及作曲人; 或
    组别 B: 作品只拥有作词人。
  3. 参赛者不限国籍,但必须是30岁以下的青年。
  4. 组别 A(请参照以下条例)
  5. 参赛作品必须是华语创作歌曲,并且未经在任何比赛得奖,未经灌录成唱片或卡带售卖。作词者、作曲者及编曲者可以持有任何唱片公司或唱片版权公司的合约在身。歌词内的中英文比例不可超过7:3。在比赛期间,未经主办单位许可,参赛者不可私自发表其参赛作品。

    组别 B(请参照以下条例)
    参赛者(作词者)不可以有任何合约在身。歌词内的中英文比例不可超过7:3。

作品要求

  1. 参与组别 A 之参赛的作品可属独创式或者集体创作,包括作词、作曲、编曲和混音;但必须是一首完整的华语词曲作品。每一首作品不得超过8分钟。Demo 必须至少拥有一种乐器伴奏,而且须有人演译参赛作品 ,不能只是纯乐器演译。
  2. 参与组别 B 之参赛者须负责为主办单位所提供之歌曲作词。歌曲可在网站下载。参赛者无须参与作曲、编曲和混音之工作。
  3. 作品题材不限,但词内容必须是健康的,不含暴力、色情、政治、宗教元素或其他不良意识(包括种族歧视等)。
  4. 所有参赛作品,demo及歌词恕不退还。

伴奏乐器及演译(组别 A)

  1. 歌曲演译者不限定必是作词或作曲者,也无须符合参赛资格(条例1、2)。
  2. 每首作品的演译者及伴奏总人数不得超过8人。
  3. 伴奏乐器不限。主办单位将于半决赛和大决赛中提供部分乐器。主办单位也鼓励参赛者自备乐器。
  4. 半决赛可选择CD伴奏,但决赛必须要有至少一种乐器现场伴奏,然而参赛作品DEMO的伴奏方式可与半决赛和现场伴奏形式不同。

比赛详情

  1. 比赛分为初赛、半决赛和决赛。
  2.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4日。初赛成绩将于截止日期后公布。
  3. 半决赛日期:2010年7月25日 ;决赛日期:2010年9月12日
  4. 奖项:
  5. 奖品
    组别 A
    冠军
    $1000+奖杯
    亚军
    $800+奖杯
    季军
    $500+奖杯
    奖品
    组别 B
    最佳作词
    $500+奖杯
    我们会在未来添加更多的奖品以及增设更多的奖项。

比赛方式

  1. 参赛表格可自行复印,唯每份表格只能填写一份作品。申请者可直接从以下网址填写参赛表格:http://www.ntumusicexpress.com 。也可以下载后用邮寄方式报名。
  2. 组别A参赛作品须附上demo (CD或电子档案) ,以wave格式为佳,以方便评审单位处理。
  3. 参赛者无需须缴交报名费。每位参赛者呈上的作品数量没有上限。
  4. 参与组别B参赛者无须交上demo, 只需交上所创作的歌词。

作品版权

  1. 第16届飞乐时空有权将作品收录于比赛纪念专辑或作其他宣传用途,但作品之词曲版权将依旧属于词曲原创作人。在比赛期间,未经主办方允许,参赛者不能发表其参赛作品。

其它

  1. 初赛成绩的评审会以Demo为准。
  2. 所有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如有损坏,主办单位一概不负责。
  3. 本条例若有未尽完善处,主办单位有权增删之,恕不另行通知。
  4. 凡违反以上任何条例者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  5. 主办单位之决定乃最后决定,任何质询恕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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